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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县召开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动员会

    信息发布者:凡姚宇
    2017-04-13 19:05:57   转载

    我县召开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动员会

    发布日期:2017-03-15来源: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作者:陆斌分享到:

      为深入贯彻全区“美丽广西·宜居乡村”活动大会精神和全市“美丽钦州·宜居乡村”活动会议精神,总结我县“美丽灵山·生态乡村”的工作成效,全面推进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工作,进一步统一思想、凝聚力量,推进全县乡村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,2月20日下午,我县召开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动员会。县委书记莫东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,县长刘钦主持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奇远以及县四家班子领导,县法院、县检察院主要领导,县公安局政委出席会议。

      莫东培在会上对我县“美丽广西·宜居乡村”活动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“六字”要求。一是“重视”,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务必要重视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工作,把这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。二是“熟悉”,各级领导负责人要熟悉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开展的程序和要求,认真对照考核要求去开展工作。三是“投入”,要加大人力、财力投入去开展这项工作,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去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;多想办法落实解决“美丽广西·宜居乡村”活动经费投入问题。

      刘钦在会上强调,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一定要贯彻落实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,端正态度,加强督导问责。按照莫书记提出的“重视、熟悉、投入”六字要求去开展落实工作,全力推进“美丽灵山·宜居乡村”活动,为推进“五个灵山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      县委副书记吴楷堂通报了我县在全市2016年“清洁乡村”巩固提升阶段第二次考核排名情况,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,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。副县长温念军宣读了表彰决定。大会授予新圩镇蒙塘村等19个村2016年度“美丽灵山”乡村建设示范村称号;授予新圩镇平王村委书房岭村等19个自然村2016年度灵山县绿色村屯称号;授予廖林等47名同志2016年度灵山县模范保洁员称号。

      各镇(街道)党政主要领导,县直部委办局、人民团体、驻灵单位主要领导,“美丽灵山”乡村建设活动宜居乡村阶段各专项活动专责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。(陆斌)

    发布员:梁秀菊  审核员:梁秀菊  审核日期:2017-03-15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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